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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主要工作与成绩 自1977年娄底新区建设开始以来,新区道路采取了“先通后畅、先普及、后提高”的建设方针。1978年投入资金1626.75万元,发动近万名民工修建东西一路(今乐坪大道)、南北一路(今氐星路)。至1987年底,形成的主要街道有乐坪东街、长青中街、娄星路、氐星路、育才路等。1987年,乐坪东街被评为湖南省7条“最美一条街”这一。1988年至1998年,坚持建设城市、发展经济、造福人民的根本宗旨,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手段,以提高城市整体功能为目标,狠抓水、路、站、气、园林绿化、住宅建设,极大地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和环境质量。城市规划逐步规范化、法制法。1990年至1992年,对总体规划进行了修编,1993年10月22日,省政府批准娄底发展的总目标是:“将娄底建成一个多功能、开放型、社会化、现代化、花园式的中等城市。”乐坪西街、湘阳街、涟滨东街、贤童街、新星路、丹阳路等形成了混凝土路面;乐坪东街、长青中街、石马路、氐星路等基本配套;月塘街、桑塘街、迎春路等形成吵石路面。二水厂于1992年11月破土动工,1997年6月试送水成功,设计规模日送水20万吨。第二气源厂于1995年1月至1996年建成并投产,储气能力为3万立方米。市容貌不断改观,至1998年底,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767公顷,建成区绿化率32%,绿化覆盖率36.2%,人均公共绿地4.2㎡。城市公交设施不断配套,公交车辆发展到128台,劳动营运线路21条,总长248公里。建筑业内改外拓,1998年完成建安产值2.5亿元。 城建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。1990、1997年两次获全省绿化评比第一名。乐坪东街1996年被省政府授予“省样板街”称号,娄星公园被评为全省最佳公园之一。1992年,建筑业协会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协会;199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“湘城杯”竞赛获县级市第一名,并荣获“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”称号。 自1998年开始,娄底掀起了城市建设的又一高潮,新星北路破土动工,娄星北路、扶青北路、春元北路改扩建相继动工。1999年底县及娄底市更名为娄星区。建委所属的大部分单位和建委机关大部分职能上收。 2000年8月,原建委书记和主任分别调地级市规划局和房产局任职,明确副主任张惠兰负责全面工作。2001年和2002年,对原县级娄底市建委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集中处理。其次对未予上收单位的人、财、物上收后人员去向,财产分配制订可行方案,得到了市政府的批准。劳动服务公司17名大集体工进行了一次性安置,建委机关、施工站部分人员和劳动服务公司5名全民职工安排到了市城管局有关单位。由原建委机关10名工作人员及招投标办5人、施工站13人组成建娄底市建设局娄星分局。2003年1月20日,娄星分局正式挂牌办公。 娄星分局虽没有城市建设职能,但仍为娄底市的城市建设做了大量工作。其中氐星路、清泉街、石马路、春园路的改扩建均系娄星分局负责,在处理拆迁工作中没有出现遗留问题。城区内小街小巷改造由娄星区政府负责,建设分局积极协调,并派出专门人员参与工作。至2004年底,娄星区完成了11条小街小巷的改造工作。 同时,娄星分局加强了对建筑业的管理,下设建管办,招标办、安监站等3个二级机构。在加强市场监管、强化安全监督、规范招标投标,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。娄星区建筑业得到了健康发展。现有建安企业13安,其中叁级总承包企业10家,叁级专业承包企业2家,劳务企业1家。近二年,完成建安总产值4亿多元,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。同时,加大了对私房的监管。由于私房建设点多面广,私房建设一直处于无人管、管不了的状况。2003年10月,由娄星分局起草,市政府批准颁布了《娄底市城市规划区私房建设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,通过大力宣传发私房建设初步纳入监管范围。 二十多年来,娄星建设人,以其“自强不息、锲而不舍”的奋斗精神,为娄底的城市建设绘画了一幅又一幅美好蓝图,书写了一首又一首壮丽诗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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