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划是管理城市的首要依据,规划是经营城市的第一资源,城市的现代化首先是规划的现代化。新野县规划局于2004年8月成立以来,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,始终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、卫生城市为目标,以省26个城镇化重点县(市)为契机,紧紧围绕全县总体工作部署,认真贯彻国家、省、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高起点、上水平编制规划;坚持高标准、分阶段实施规划;坚持高方位、严要求管理规划。充分发挥了规划的龙头先导作用,积极推进了新野城镇化建设。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概括如下:
  一、规划局基本情况与职能
    新野县规划局为新野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,受县政府委托行使城乡规划管理职能。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承办城乡规划编制的具体组织工作;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的管理;参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,组织工程选址;负责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,核发选址意见书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;对城乡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;积累和管理城乡规划档案资料;其他城市规划管理工作。
  二、主要工作情况及做法
  (一)加快规划编制步伐,科学指导城乡建设。
  根据我县实施城镇化战略的要求,结合新区开发和老城改造,规划部门在对《总规》规范完善的基础上,把近期建设区域详细规划编制作为重点来抓。为提高我县规划设计水平和规划的覆盖面,我们积极推行“开门办规划”,主动选择省内外有较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参与我县规划编制工作。一是根据新野现状和发展潜力,聘请同济大学规划专家,编制完成了北入城口景观和三里河景观带修建性详细规划。二是根据中心城市快速发展的态势,委托同济大学和南阳市规划设计院,分别制定了铁塔路两侧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、滨水地区(包括体育中心、白河公园)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东滨河路两侧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。同时,编制完成了县工业园区和科教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,为政府决策和规划管理提供了重要依据。三是结合城市发展需要,积极服务市政工程项目建设,先后编制完成了大桥路、西环路改建工程、政府街、汉城西路、书院西路扩通工程和县工业园区三条主干道延伸工程的规划设计,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。四是启动了旧城改造工程,对确定的开发建设项目提出了规划设计意见,旧城改造之商业步行街开发建设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。目前,我县控规面积占规划区的30%以上,居全市前列。上述16个规划建设项目已按法定程序报经县政府批准,大部分规划项目正在进行建设,一部分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,一部分已进入拆迁程序。这些规划的编制与实施,大大提高了规划的覆盖率,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,有力地推进了新野工业化、城市化、农业现代化进程。
  (二)完善城市配套功能,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。
  按照总规要求,我局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的用地布局,先后会同城管、建设、交通、工商等有关部门和乡镇,对中心城区农贸、农机、农资、建材、竹木等各类专业市场和停车场 、垃圾点、公厕等市政配套设施进行了规划选址,对部分规划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,对预留的绿地等公共用地严格规划控制,为优化人居环境,创造发展空间。
  (三) 加大规划管理力度,确保城乡协调发展
  我们按照统一规划,分期实施的原则,加大规划实施监督力度,逐步规范建设行为。一是规范完善规划管理制度。我们先后制订了《新野县中心城市规划区和公路沿线规划区规划管理办法》、《新野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操作规定》等一系列管理规定,对县域内规划项目实行民主决策和集体把关,从而使各项建设有章可循、有法可依。二是创新工作运行机制。一年来,我们在健全机构、强化内部管理职能、理顺工作秩序的基础上,率先在县直部门中推出“五项承诺”制度,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,创新工作机制。建立统一窗口服务制度,实行“一站式”办公,简化办事程序,转变工作作风;实行规划依据、程序、结果三公开,规范行政审批行为,增加工作透明度;实现规划公示制,提高公众参与度,接受社会监督;实行规划审批限时办结制,明确规划办理期限,提高工作效率;建立过错责任追究制,规范规划干部工作作为。通过工作机制创新,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规划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,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同时,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手段进一步现代化,勘测、地理信息和档案利用的设备进一步加强,机关内部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,建立了高效运转的规划管理机关,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,较好地服务了城乡规划建设。三是加大规划实施力度。我们结合实际情况,进一步理顺规划审批机制,严格执行“一书两证”制度。对中心城区重要区域、重要地段、重要部位实施统一规划,并按规划要求,依法审批各类用地和建设项目,确保城市功能分区、用地布局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合理分布、健康发展,创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。四是加大了规划监督检查力度。在执法过程中,坚持依法行政,严格执法,对城区范围内违法违章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。自我局成立以来,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70余份,依法拆除违章建筑19处,拆除面积1600余平方米。通过综合治理,使一些违章建筑和棘手的遗留积案得到有效解决,有力地遏制了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。
  (四)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,积极推行阳光规划
  为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,我们积极推行“阳光规划”,全面加强规划实施管理。一是有计划地开展规划宣传活动。2005年4月份,我们以纪念《城市规划法》颁布实施15周年活动为契机,举办了为期十天的集中宣传活动,分别在城区主要街道,新纺大酒店门前、电影院门前、百货楼门前等重要区域,通过悬挂横幅、展示规划项目、发放征求意见表、召开座谈会、邀请县四大家领导观展等多种形式,宣传规划工作,普及规划知识,增强群众的规划意识,为规划工作的实施创造了良好氛围。二是在新闻媒体开辟“规划专栏”,分期制作了老城区改造、白河新区开发专题片,通过领导讲话、专家解说、公益广告等形式,公示规划项目,增强了规划透明度,体现了规划的民主化、公开化,实现了规划的科学决策。三是实行规划公示制。我们先后对老城区改造规划、北入城口和三里河景观带开发规划等重要区域规划和16个规划项目,以及出台的重大举措,在报请县政府审批以前,都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,提前进行公示,并设置征求意见表,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定期汇总后予以修改完善,使规划更加科学合理,更具可操作性,确保了规划的顺利实施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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