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大省

广东交通概况

   广东毗邻港澳,与闽、赣、湘、桂、琼五省区相接,面积17.8万平方公里,人口7000多万。境内河流众多,海域辽阔,大陆海岸线3368.1公里,沿海岛屿759个,内陆江河主要有珠江、韩江、漠阳江和鉴江等。陆上公路四通八达,是水陆交通较发达的省份之一。目前我省公路、铁路、水运、航空、管道五种运输方式并存,水陆交通是我省最主要的运输方式。

一、我省交通基础设施与建设的情况

(一)公路、水路设施

   公路:到2003年底,我省公路总里程达11.03万公里,其中,高速公路2303公里(含准高速公路),一级公路6543公里,二级公路15926公里,三级及以下公路85481公里,水泥路面41587公里,桥梁22399座/1029090延米。全省设公路收费站363个,其中经营性公路收费站139个,非经营性公路收费站224个。公路密度61.90公里/百平方公里,100%的乡镇通公路,全省村委会通机动车。
   航道:通航河流1400条,内河通航里程11843公里,全省等级航道里程为4311公里,等外航道7538公里,沿海航道517公里,船闸189座,航标4000多座。
   港口:沿海港口泊位1243个,综合通过能力33399万吨;内河港口泊位1749个,综合通过能力17500万吨。
   公路运输站场:全省公路客运站场527个,货运站场141个。

(二)车船运力及生产能力

   车船运力:全省共有营业性车辆74.16万辆(客车56074辆,货车685537辆);全省水路运输船舶1.3万艘。
2003年全社会公路客运量、货运量、旅客周转量、货物周转量分别为12.23亿人次、7.31亿吨、987.76亿人公里、553.44亿吨公里;水路客运量、货运量、旅客周转量、货物周转量分别为0.17亿人次、2.11亿吨、7.89亿人公里、2318.36亿吨公里。

二、交通系统基本情况

(一)全省交通系统
   我省交通系统实行四级管理。全省有21个地级以上市,122个县(县级市、区),1586个镇(乡、民族乡),省、市、县、镇分设厅、委(局)、局、站。全省交通主管部门行政管理归属地方政府,从交通部到省、市、县交通主管部门实行分级行业管理。

(二)省交通厅及直属单位
   广东省交通厅是1983年在原省交通厅和航运厅合并基础上重组设立的,是主管全省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省人民政府部门组成部门。厅机关本部内设办公室、政策法规处、综合规划处、财务审计处、基建处、公路运输管理处、水路运输管理处、科技教育处、安全生产管理处、人事处、监察室共11个职能处(室)。厅机关行政编制73名,事业编制35人,设厅长1名,副厅长4名,纪检组长1名,总工程师1名,巡视员1名,助理巡视员1名,正、副处长(主任)29名。另专设离退休人员管理处、省交通工会。
厅直属事业单位有11个,其中副厅级单位3个,分别是:省公路管理局、省航道局、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;处级单位7个,分别是:省交通质量监督站、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、省交通征费管理中心(加挂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管理办公室)、省琼州海峡轮渡管理办公室、厅机关服务中心、省交通档案信息中心、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;副处级单位1个:省交通医院。

(三)交通企业情况
   按照中央政企脱钩的要求,省交通厅原管辖的86个企业已于2000年6月开始全部移交给省交通集团管理。省交通集团经省人民政府授权并经营广东省铁路集团及省交通厅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脱钩企业的国有资产,至2002年底,省交通集团总资产为760亿元,负债总额452亿元,拥有全资、控股和参股企业126家,职工总人数4万人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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